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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假离婚证两本真结婚证 27岁小伙被诉重婚罪
 

  安徽法院网讯 婚姻大事不得儿戏。五河县27岁的农村小伙吴建对这句名言有了切身体会,近日,他因持有一本假离婚证,两本真结婚证,面临重婚罪的指控。

  2004年3月,初中文化的吴建经人介绍与同村女青年建立恋爱关系,5月7日在五河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并在村操办了婚庆宴席。然而婚后没几天夫妻感情出现不合,引发了纠纷,女方只在他家生活十几天就回了娘家,不再回来。后经乡镇司法服务所人员调解,双方于8月9日共同签下离婚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各自所有;离婚后女方返还彩礼16000元。签下协议后,吴建外出打工,女方也未回家搬东西,双方并未真正履行相关协议内容,只是吴父从已无办证资格的乡镇司法服务所,为他取回一个缺少公章、没有钢印、绿色封面的离婚证。一年以后,吴建在上海打工过程中又认识了一名22岁的贵州女青年,于2006年8月回村办了结婚酒席,11月到县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状况一栏填写“未婚”两字,又领了一本结婚证,并于2007年初生育一子。同村的女青年听到男方又结婚之事后,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男方办假离婚证,又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了新结婚证,要求侦办其重婚罪。2008年1月,吴建在上海被捕,后移交五河县看守所拘禁,公诉机关随即以重婚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2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吴建涉嫌重婚罪一案。法庭上,控辩双方就被告当事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进行了多次辩论,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作者:陶 成 张 勇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