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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3月21日上午,以子虚乌有的引爆安放在超市内的定时炸弹为要胁,敲诈勒索全国各大城市超市钱财的被告人李成革今在庐阳区人民法院受审,受害单位涉及湖南、安徽、广东等地城市的超市,其敲诈勒索涉案价值46万元。
被告人李成革,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学文化,系湖北省十堰市一中学教师。据其供述,在一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内容是犯罪分子给商场超市打电话敲诈钱财,不到三个小时即被公安机关抓获。文化程度较高的李成革认为这些人手段不高,自以为随便找个人办张银行卡,进行敲诈,公安机关就抓不到了。受此启发,他先后以欺骗的方式骗得以他人名义在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并从网上搜索全国各地的商场超市电话号码,开始实施以引爆安放在超市内的定时炸弹为要胁在全国各地超市实施敲诈勒索。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0月15日被告人李成革先后多次打电话向湖南省长沙市的“家润多”超市,安徽省合肥市的“日之慧”、合肥百大“合家福”、“上海华联”超市分别以引爆安放在超市内的定时炸弹为要胁,敲诈勒索以上超市各2万元,其中既遂2000元;2007年10月18日被告人又以同样的手段敲诈勒索广东省广州市的“百佳”超市及“文冲好又多”超市各20万元,被害单位在接到恐吓电话后报警。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后,自以为聪明的被告人李成革于2007年10月18日实施最后一起敲诈后,于当日即被公安机关在其家中将其抓获。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成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威胁的手段,多次勒索他人钱财46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
庭审中,被告人李成革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辩称没有真正安放定时炸弹,只是吓唬吓唬被害单位,且仅获2000元,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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