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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长贩毒 五名亲属结伙同领刑
 

  安徽法院网讯 本应为人师表的小学校长,却为金钱的诱惑步入贩卖毒品行列,亲属五人结伙分工合作实施毒品犯罪,分别受到法律的惩处。近日,阜阳中院审结这起团伙贩卖毒品案,八名被告人领刑、主犯被判死缓刑。

  被告人韩颖,女,现年40岁,临泉县人,原任该县某小学校长。被告人韩侠,女,现年35岁,农民,系韩颖之妹;被告人王峰,男,现年37岁,农民,系韩侠之夫;被告人梁勇,男,现年21岁,系韩颖之女的男朋友;被告人李侠,女,现年31岁,临泉县庙岔镇农民;被告人谷世杰,男,现年31岁,临泉县姜寨镇农民,被告人葛秀梅,女,现年45岁;被告人孟四军,男,现年25岁,系韩侠的外甥女婿。二人均为临泉县庙岔镇农民。

  2007年1月13日,被告人韩颖与李侠电话联系要求购买500克毒品。后韩颖将19万余元现金装入牛奶箱内,让被告人梁勇与及女儿袁某送到李侠处。后梁勇骑摩托车载着袁某从李侠处取回毒品,并藏匿于其腰间。返回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梁勇身上搜出毒品吗啡506克。后侦查人员从被告人李侠家中搜出毒品5000余克。今年2月17日,各被告人被批准逮捕,该案告破。

  在韩颖带领下,该团伙自2006年7月开始至案发,先后实施了四次毒品贩卖犯罪。2006年7月,亳州市谯城区居民谭瑞山(已判刑)联系韩侠、王峰夫妇购买毒品。同年7月20日,韩侠、王峰将其姐韩颖从李侠处购得的150克毒品掺入料子,并装入鞋盒内,在孟四军理发店内与谭瑞山完成交易。韩颖得款7万元,韩侠夫妇获利8.6万元。在谭返回途中,被公安人员查获,当场缴获含有海洛因、吗啡成份的毒品298克。

  2006年9月,韩颖与候某联系购买毒品。后将装有30万元现金的牛奶箱安排被告人谷世杰送交给候某。次日谷世杰又将接收的毒品送至韩颖处。因未联系上买主,韩颖将该毒品交给葛秀梅帮助藏匿看管。案发后被公安人员起获,并在460克毒品中检出海洛因成份;在260克毒品中检出咖啡因等成份。

  同年10月,被告人孟四军按照韩颖安排,先后两次从李侠处取回毒品二包,并放置在葛秀梅处。后被公安人员在起获的计828克毒品中检出咖啡因和巴比妥成份。

  2007年1月13日,该案案发后,公安人员还在被告人谷世杰家中查获假币5050元。

  阜阳中院经对该案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李侠贩卖毒品6770克,韩颖贩卖毒品2204克,王峰、韩侠贩卖毒品各298克,谷世杰参与贩卖毒品720克,葛秀梅参与贩卖毒品1548克,梁勇参与贩卖毒品506克,孟四军参与贩卖毒品828克。遂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韩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李侠因在审判时系怀孕妇女,被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王峰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被告人韩侠有期徒刑十二年;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谷世杰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葛秀梅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梁勇有期徒刑八年;判处孟四军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判处没收财产和罚金。

  

  

作者:石中原 邢二智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