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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凌晨1時﹐界首市人民法院執行小分隊一行16人﹐開著擋風玻璃全碎的警車﹐押著三輛裝載90噸皮棉的貨車﹐在零下9度的風雪中﹐迅速撤離甘肅省金塔縣古城鎮奇雪棉業的執行現場。至此﹐經皖、甘兩省高級人民法院特批﹐跨省執行的界首市三寶線業與金塔縣奇雪棉業450萬元債務糾紛案﹐歷經15天的強制執行﹐終以累積執行280萬元貨、款﹐再次達成和解而告結。
四道封鎖線
10月19日﹐界首法院執行小分隊在執行局局長楊貫賓的帶領下﹐第四次秘密西進祁連山﹐10月24日上午到達酒泉市中院。從當地執行局那裡得知﹐案外人金塔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被執行企業欠貸款早有妨礙執行預謀﹐並動員該企業欠薪的農民工設置了障礙﹐建議執行小分隊慎重從事﹐多做預案。24日下午﹐小分隊到達金塔縣城﹐惟恐夜長夢多﹐便馬不停蹄地趕到數十公裡外的古城鎮奇雪棉業執行現場﹐小分隊發現﹕地處不毛之地、方圓數十公裡無村落的被執行人企業的三個大門前用“五十鈴”挖掘機突擊設置了三個3米寬、2米高的大土堆﹔緊靠土堆的外側是三個寬2米、深1米的坑﹔信用社用10余輛小汽車、1輛運鈔車堵在溝的外側﹐並有人日夜看守﹔約200多名群眾看到異地法院的警車到來了﹐便一擁而上﹐要求解決被執行企業拖欠的工資、費用﹐否則不允許執行。
三次艱苦談判
考慮到案外人和當地欠薪農民工的權益、也為了確保申請人的權益盡快實現﹐順利完成執行﹐執行小分隊征得申請人的同意﹐分別于24日、25日在酒泉中院的主持下﹐進行了申請執行人與案外人信用社的債權調解﹐因案外人提出的條件苛刻﹐兩次調解均未成達協議。26日﹐金塔縣王永紅常務副縣長第三次主持召開了由當地法院、古城鎮政府、派出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協調執行配合會﹐最終達成申請人被迫認可的、與案外人信用社的和解協議﹐主要內容是﹕申請執行人拉走被執行人已被查封的240噸皮棉中的90噸﹐余下150噸由申請人申請界首法院解除查封﹐交由案外人信用社負責解決被執行人所欠農民工的工資及涉及農民的所有問題。並承諾確保執行人員、90噸皮棉于28日安全離開金塔縣。
執行現場危在旦夕
10月27日上午﹐執行小分隊組織人力、車輛﹐按照協議的內容﹐到被執行人奇雪棉業處拉皮棉。所見、所遇的情況與協議內容要求結果大相徑庭﹐當地各單位配合執行的人員幾乎一個也找不到﹐有的只有討薪、吶喊的近200多名群眾﹐由于語言不通﹐解釋交流的困難可想而知﹐無論執行人員怎麼解釋都無濟于事﹐有的群眾情緒激動﹐數次沖擊執行現場﹐導致無法執行﹐下午5時﹐小分隊撤回縣城。28日上午9時﹐執行小分隊再次執行仍受阻﹐從上午9時至12時﹐執行人員把和解協議的內容反復向群眾解釋收效甚微。個別群眾提出﹐讓案外人古城信用社主任張軍明出面給他們作出按協議內容執行的承諾﹐遭到張拒絕﹐當小分隊要求張將被執行人企業大門打開時﹐張卻開車揚長而去。5分鐘後﹐張車後跟來一裝載有鐵支架的機動三輪車﹐張安排人將鐵支架橫搭在被執行企業大門口﹐阻礙執行。在群眾沖擊現場時﹐派出所兩名干警既不制止又不維護秩序﹐在場的一副鎮長和縣法院主要領導躲在人群中﹐不但不制止現場人員鬧事﹐反而袖手旁觀﹐在他們的眼皮底下﹐毫無利害關系人錢允興的侄子帶幾人砸了執行警車、並蓄意用繩索拉翻警車﹐並向執行干警退守的院內扔鵝卵石﹐致執行裝具嚴重損壞﹐一執行干警頭部受傷。下午5時左右﹐氣溫逐漸下降﹐溫差較大的戈壁灘寒氣襲人﹐圍觀群眾競有輪翻吃飯﹐吃干糧的現象﹐此時口干舌燥的執行人員倍感飢腸轆轆。少數群眾搭起鐵帳篷﹐生火取暖﹐搞起“持久戰”﹐美其名曰﹕“東南蠻子﹐看誰熬過誰﹗”。在此情況下﹐執行小分隊當即立斷﹐決定強制執行﹐在排除正門障礙、設立警戒線時﹐三名受煽動、蠱惑的醉酒群眾沖擊執行現場﹐小分隊果斷採取強制措施﹐控制住三人﹐帶進院內進行詢問﹐同時向圍觀群眾宣講法律知識﹐講明妨礙執行、暴力抗法的後果。經宣傳教育﹐大部分群眾的情緒得以穩定。8時左右﹐天色漸暗﹐不明真相的群眾、醉酒人在信用社的慫恿下﹐乘著夜色﹐用謾罵、石頭攻擊執行人員﹐並數次沖擊執行現場。危急時刻﹐孤立無援的執行小分隊打110報警、向酒泉市公安局110求援、在場的縣法院副院長高文華出面向縣公安局李副局長求援均無果﹐無耐之下﹐執行小分隊向王永紅副縣長求助﹐說明了執行警車被砸﹐警牌被掰掉﹐輪胎全扎爆﹐一名干警被砸傷﹐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
“協執演員”的另類表演
9時30分﹐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兩名警員到現場後﹐沒有勸阻妨礙執行的群眾、尋找處置鬧事人﹐反而質問執行干警﹕“你們制止沖擊現場時李老三丟失的1萬元錢﹐如何解決﹖”;接著﹐古城鎮鎮長、法院李某走到人群前面非但不制止妨礙執行的行為﹐反而無端指責執行小分隊:“擅自行動﹐要求小分隊向沖擊執行現場被採取強制措施的三名醉酒人賠禮道歉”﹗;與被執行人無利害關系的﹐自稱丟失1萬元、酒氣沖天的醉漢李老三用手指著執行干警李奎的頭說﹕“執行小分隊控制現場時﹐自己丟了1萬元錢﹐小分隊必須馬上賠付”﹗﹔一副鄉長指責說﹕“手銬只有公安用﹐執行小分隊為什麼使用銬子銬人﹖”。子夜0時﹐執行無進展﹐飢寒交迫的小分隊撤回縣城。
王副縣長拍案而起
10月29日﹐執行小分隊重新調整部署﹕兵分三路﹐齊頭並進﹐瞄准難點﹐重點突破。強制實施組﹐負責到現場拍照取證﹔法律文書制作組﹐負責到當地公安局報案、立案、配合調查﹐並查封該企業的經營許可證﹔現場穩定組﹐負責穩定群眾的情緒﹐楊貫賓局長將執行中遇到抗法的匯總情況迅速向王永紅副縣長做了匯報﹐請求追究事發幕後指使人的法律責任﹐三個帶頭妨礙執行公務、以及相關應配合單位領導的不作為責任。
29日上午﹐王副縣長在案外人信用社再次召開了相關各單位一把手參加的配合執行協調會﹐就該案執行中出現的情況﹐逐一直擊要害﹐講到激動處﹐竟拍案而起斥罵道﹕“出了人命﹐都跑不了﹐如此協助﹐還有‘王法’嗎”﹖王副縣長就該案的執行向小分隊做出以下三項承諾﹕一、相關各部門、各單位必須無條件協助執行﹐確保達成和解的90噸皮棉安全裝車﹔二、責令縣公安局成立抗法專案調查組對相關責任人依法查處﹔三、確保界首法院執行小分隊10月31日前完成執行﹐並安全出縣境。
10月30日早上﹐小分隊進入執行現場執行﹐到31日凌晨1時完成皮棉的裝車﹐此時的金塔縣飄起漫天的雪花﹐已經奮戰了18個小時的小分隊成員無心瀏覽這銀裝素裹的北國風光﹐連夜出場直奔金塔縣城。小分隊頂風冒雪﹐駕駛無擋風玻璃的警車﹐在零下9度的惡劣環境下﹐演繹了一幅雪夜出祁連的壯麗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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