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落實司法為民的基本思路﹐省法院在全省法院推出20項具體措施。1、暢通信訪渠道﹐文明接訪聽訴。要配備政治思想素質好、有豐富審判工作經驗和一定社會閱歷、有群眾觀念和責任心的同志從事信訪接待工作。對群眾來信來訪﹐實行首辦負責制﹐限時回復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實行有訴必理﹐有理必答﹐決不推諉拖拉。2、在信訪工作中建立摘報制度﹐及時歸納、反映申訴來訪中的焦點、熱點問題。3、全面實行院長接待制度。各級法院院長都要抽出時間和精力接待群眾來訪﹐關心群眾疾苦﹐傾聽群眾訴求﹐掌握社情民意。4、實行訴訟指導。基層法院受理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根據當事人的個體情況﹐如有必要﹐可對其行使訴訟權利進行必要的指導。5、告知訴訟風險。對涉訴群眾應告知訴訟請求不當、超過訴訟時效、舉證超過時限、被訴人無執行能力等方面的法律風險﹐減少涉訴群眾不必要的損失。6、提高立案效率。實行立案、收費、排期一站式服務﹐減少當事人往返次數。7實行司法救助。切實執行訴訟費的緩、減、免制度﹐讓經濟確有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設立優先立案窗口﹐對婦女、兒童、孤寡老人、進城務工農民等社會弱勢群體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案件﹐優先立案。8、落實法律援助。認真執行《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盲、聾、啞、未成年人和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師擔任辯護人或代理訴訟。9、落實審判公開。依法應當公開審理的案件﹐要全部公開審理。所有案件一律公開宣判﹐提高當庭宣判率。加快信息化建設﹐設立法院網站﹐便于群眾網上查詢法律法規、開庭公告、生效裁判文書﹐將群眾知情權落到實處。10、保障公民旁聽。公民個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即可旁聽公開審理案件的庭審。完善審判法庭的便民設施﹐改善旁聽條件。11嚴格審限制度﹐加強審限管理。案件必須盡可能在審限內審結﹐特殊情況不能結案的﹐必須嚴格履行延長審限審批手續﹐並在決定延長審限後告知當事人。12、實行執行聽證。對執行過程中涉及實體權益的決定和處分﹐組織聽證、合議﹐給雙方當事人平等的舉證、申辯機會。13、推行執行告知制度。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應及時反饋進展情況﹐申請執行人對進展不大、在規定期限內無法執結的﹐有權要求更換承辦法官。14、實行先執行後收費制度﹐避免申請執行人損失擴大。15、簡化案件審理。依法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推行普通程序簡便審﹐減輕涉訴群眾訴累。16、提高調解率。加強訴訟調解工作﹐提高訴訟調解結案率﹔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和指導﹐提高民間調解質量。17、切實加強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積極配合社區矯正工作。18、健全案件審判質量檢查機制﹐樹立全面質量意識﹐提高公正司法水平。19大力加強國家賠償審判工作。全面實行國家賠償案件聽證制度﹐對錯捕、錯判及查封、扣押、變賣不當等侵害群眾利益、造成群眾損失的行為﹐依法判決予以賠償。20、認真做好法院宣傳工作。大力表彰先進﹐弘揚司法正氣﹐在全省法院形成廉潔奉公、司法為民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