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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涉兩罪濟南受審
 
  新華社消息11月29日8時30分﹐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王昭耀在任省領導期間﹐借干部職務晉升、工作安排和項目審批之機﹐大肆收受賄賂﹐總額達700余萬元﹐另有800余萬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王昭耀1993年任安徽省副省長﹐以後任省委副書記。2005年1月﹐當選省政協副主席。
  2005年8月﹐王昭耀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隨後﹐此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移交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11月29日﹐案件由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29日的庭審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三位法官組成合議庭﹐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三位公訴人出庭進行公訴﹐王昭耀聘請了律師為其進行辯護。
  
  

  

作者﹕張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