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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網訊 7月24日上午﹐古井集團原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兼總裁王效金受賄案﹐在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被告人王效金﹐男﹐1948年12月26日出生﹐漢族﹐研究生學歷。王效金曾擔任過亳州市(縣級)副市長、阜陽行署專員助理、阜陽市政協副主席、亳州市(縣級)市委副書記、亳州市市委常委等職。案發前﹐王效金任亳州市政協副主席、安徽古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兼總裁。
公訴機關指控﹐王效金在擔任亳縣古井酒廠廠長、亳州古井酒廠廠長、安徽古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原材料採購、廣告承攬、合股經營、企業收購等方面謀取或承諾謀取利益﹐收受20人賄賂﹐共計人民幣508萬元、美元67.6942萬元和港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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