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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國有財產逾4900萬元 歙縣政協原副主席徐普來受審
 

  
  安徽法院網訊 3月17日、18日﹐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徐普來、徐雙貴、孫小波、周軍四人的貪污案。其中﹐被告人徐普來被指控伙同其子等人貪污逾4900萬元。據悉﹐這一數字是近年來我省檢察機關指控的最大貪污數額。

  今年60歲的徐普來曾擔任歙縣建委主任、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歙縣政協副主席等職務。2007年初﹐省紀檢及檢察部門在查辦黃山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洪明涉嫌犯罪一案時﹐帶出了徐普來涉嫌經濟犯罪問題。2007年7月﹐黃山市政協四屆二十次常委會議決定撤銷徐普來四屆市政協委員資格。此前﹐歙縣政協換屆時﹐徐普來不再擔任歙縣政協副主席職務。

  
  據黃山市檢察院指控﹐從2002年至2004年﹐徐普來伙同其子徐雙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大肆隱匿、侵吞並非法佔有國有財產4664.13萬元﹔伙同被告人孫小波、周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國有財產254.17萬元。

  2004年下半年﹐經歙縣企業改制領導組決定﹐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國有企業改制。徐普來和時任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的徐雙貴趁機向歙縣企業改制辦公室提供了該公司有472名職工的虛列名單﹐從而騙取歙縣政府同意其“承債式”改制方案﹐並確定2004年9月30日作為評估基准日。2004年12月﹐安徽南方會計師事務所對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資產評估。在評估中﹐被告人徐普來通過提供虛假的材料等方式﹐隱匿了大量的國有資產﹐致使該公司的評估淨資產為-66萬元。

  隨後﹐被告人徐普來又精心安排兒子徐雙貴和周軍參加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競買﹐徐雙貴以400萬元的拍賣價格買到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所有權。之後﹐徐普來、徐雙貴又以虛假的472名職工需要安置為名﹐騙取當地政府同意﹐從而未將這400萬元上交歙縣財政改制專戶。2005年3月﹐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成為被告人徐雙貴個人所有。經鑒定﹐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改制基准日2004年9月30日的淨資產為4664.13萬元(未包括土地的價值)。因此﹐被告人徐普來、徐雙貴實際侵吞國有資產達4664.13萬元。

  此外﹐徐普來于2002年至2004年9月間授意被告人孫小波、周軍通過編造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虛假工資報銷表的方式﹐虛列支出套取公款2541713.25元﹐用于徐普來購買古民居建筑構件﹐並被徐普來個人據為己有。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徐普來、徐雙貴、孫小波、周軍四人之行為均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作者﹕ 黃言 編輯﹕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