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部分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就業形勢趨于嚴峻﹐社會保障將面臨新的困難﹐勞動爭議和舉報投訴案件數量上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7日發出通知﹐提出切實措施﹐強調要把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穩定就業局勢作為當前頭等大事來抓。
穩定就業局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加強失業調控和失業預警﹐對本地區可能出現的規模裁員和失業增加等情況﹐及時向政府報告﹐並採取措施實施失業預防、調節和控制﹐全力維持就業局勢的穩定。
鼓勵國有企業帶頭承擔社會責任﹐盡量減少裁員。對關閉停產企業已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要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還要積極研究失業保險在減輕企業負擔和支持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方面的政策措施。
要配合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明確本地優先重點發展的勞動密集型行業和企業﹐完善鼓勵發展的資金支持、金融信貸、社會服務等扶持政策﹐保護和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擴大就業。要全面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
重點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特別是高校畢業生的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和困難群眾的就業工作。加大積極就業政策的貫徹落實力度﹐擴大政策覆蓋范圍﹐提高補貼標准﹐完善操作辦法﹐重點做好關閉停產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工作。
此外﹐要深入企業、深入社區﹐及時將下崗失業人員納入登記失業人員范圍﹐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時﹐落實各項扶持政策﹐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促進其盡快實現再就業。
要大力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組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和“一對一”就業援助﹐及時幫助就業困難群眾和零就業家庭人員實現就業。不斷加強和改進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特別是為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就業服務﹐幫助其盡快就業。
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充分運用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加強對企業職工崗位培訓、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培訓和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以及對農村初高中畢業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根據需要延長培訓期限﹐提高培訓補貼標准﹐緩解就業壓力﹐並以此提高技能水平﹐做好技能人才儲備。
要結合基本建設項目的開工建設﹐努力推進校企合作、訂單式培訓等多種培訓模式﹐增強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承擔各類建設任務的企業提供高素質的技術工人。
切實做好社會保障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穩步提高社會保險待遇。做好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抓緊測算和研究制訂方案﹐加大基金調劑力度﹐確保調整後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繼續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和工傷保險待遇﹐降低醫療保險基金起付線或提高封頂線﹐以提高保障水平。
另外﹐著力解決各類關閉破產企業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適當降低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
具體措施包括﹐多渠道籌資﹐努力解決各類關閉破產企業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實行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屬地管理﹐其保障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規模較大的統籌地區﹐可採取一次性措施適當降低一定時期的繳費費率﹐減輕困難企業繳費負擔和參保人員費用負擔。
穩定勞動關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加強對企業勞動關系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勞動關系調處應急反應機制。
要了解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用工動態﹐及時掌握關閉停產企業勞動關系處理和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裁員情況。完善應急工作預案﹐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早報告。建立快捷的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及時處置重大勞動爭議和集體勞動爭議。加大勞動爭議調解力度﹐力爭將小額、簡單、涉及人數較多的勞動爭議通過調解化解在基層。
要妥善處理工資和工時問題。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近期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准。區別不同情況﹐指導符合條件企業及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制。
切實做好對農民工的服務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要引導農民工有序流動﹐積極開展對農民工的就業服務。
具體措施包括﹐要及時了解本地區在外務工的農民工就業狀況和返鄉情況﹐加強對勞動力市場信息的監測和統計﹐作出分析研判﹐採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導。
輸入地要利用多種途徑﹐及時發布用工信息﹐將已在用工地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農民工納入失業登記﹐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要通過失業保險基金及時核發一次性生活補助﹐並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和政府補貼的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
輸出地要依托鄉鎮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結合當地實際和農民工需求﹐適應轉崗轉業和結構調整的需要﹐大力開展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為返鄉農民工就地就業和創業提供服務。
此外﹐要維護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妥善處理倒閉企業、裁員企業與農民工的勞動關系﹐把解決拖欠工資作為維護農民工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任務抓好落實。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