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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網訊
青陽縣法院努力踐行司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加大對勞動報酬、社會保障、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相關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日前﹐成功執結了一起16萬元社會保險金勞動爭議糾紛﹐得到了地方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
安徽逸倫麻業有限公司是在青陽縣成立的一家民營企業﹐近年來﹐受有關因素影響﹐企業經營困難導致欠交職工的社保金。為此﹐該公司職王紅、安春香等23人要求公司向社保部門交納所欠保險金等費﹐公司未予答復﹐王紅、安春香等人遂向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2008年7月28日﹐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裁決公司為王紅、安春香等23人交納保險費等計291677.1元﹐但該公司未按裁決書履行義務。8月26日﹐王紅、安春香等23人向縣政府上訪被告知向法院申請執行。8月27日﹐王紅、安春香等23人向青陽縣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法院立案後﹐立即成立了案件執行工作小組﹐由分管副院長親自擔任組長﹐在做好申請人安撫工作的同時﹐立即向公司下達了執行通知等有關法律文書﹐並查封了該公司的相關資產。面對如此之多的款項﹐該公司向池州市中級法院提出要求撤消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重新核定社保金數額訴訟。王紅、安春香等23人認為公司向上級法院的訴訟將使自身的權益得不到的實現﹐又要採取集體上訪的方式解決問題。得知此事﹐法院執行法官積極向王紅、安春香等人宣傳相關法律﹐並說明了公司經營困難的情況﹐爭取王紅、安春香等人的理解﹐同時多次召集雙方調解﹐終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公司給付申請人社會保險金16.26萬元。11月3日﹐公司將王紅、安春香等23人的社會保險金等費全部劃至縣法院。11月4日﹐縣法院將該款及時的發放給王紅、安春香等23位下崗職工﹐該起案件得到了圓滿的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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