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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網訊
望江法院立足審判職能﹐逐步建立健全以訴前調解為重點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及時掌控糾紛﹐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日前﹐通過訴前調解﹐該院成功調處了一起百余名業主與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地處望江縣城西外環路的龍湖花苑小區作為安居工程﹐是解決該縣中低收入階層住房問題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由安慶市先鋒住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先鋒公司)開發建設。依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先鋒公司在交付商品房時應一並交付小區內公共服務性配套設施。然而,該公司在房屋銷售及業主入住過程中﹐未依約履行交付義務。在小區業主委員會與先鋒公司多方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百余名業主遂聯名狀告先鋒公司﹐一起群體性糾紛隨時可能演化升級。 望江法院對該起糾紛十分重視﹐院主要領導親自過問﹐並進行認真研究﹐積極尋找妥處糾紛的對策。鑒于糾紛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既關系龍湖花苑小區內近六百名業主的切身利益﹐又影響到縣內招商引資發展環境﹐為達到在化解糾紛的同時又兼顧各方利益、避免群體性事件發生的效果﹐該院決定在立案前啟動訴前調解程序﹐指派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審判人員加強訴前調解工作﹐力求將糾紛化解在訴訟程序之外。審判人員在全面掌握糾紛事實的基礎上﹐積極與縣房地產主管部門配合﹐抓住糾紛爭議焦點﹐找准工作的突破口與切入點﹐先後兩次召集糾紛雙方進行協商。通過審判人員耐心地宣講房地產相關法律與政策﹐先鋒公司認識到在經營房地產開發銷售過程中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嚴格依法履約﹐廣大業主也用平和的態度客觀面對市場經濟各要素尚不健全不配套條件下合同行為的潛在風險和不確定因素的影響﹐雙方的分歧漸漸拉小﹐對立情緒也慢慢緩和。考慮到先鋒公司已將部分配套設施出售﹐審判人員堅持工作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提出適當調整彌補的處理方案﹐雙方均表示接受並最終達成協議﹐由先鋒公司將包括幼兒園、車庫、物業管理大樓等在內的1900多平方米的服務性配套設施交付給業主。至此﹐一場臨界激化的群體性糾紛在和風細雨般的訴前調解中化干戈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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