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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蘭吐芳情系民---記琅琊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審判庭
 

  琅琊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審判庭于1999年12月依法設立﹐有三名審判員和一名書記員﹐負責審理離婚、扶養、撫養等案件。九年來該庭擔負著年均300件案件的審判任務﹐調撤率保持在80%以上﹐無一上訪、纏訴案件﹐95%以上案件審執連動“案結事了”。該庭先後榮獲“安徽省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婦聯頒發的“維權貢獻獎”﹐全國“巾幗文明崗”殊榮。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當事人多互為家庭成員﹐有著血緣和親情的聯系﹐“剪不斷﹐理還亂”﹐單純的法律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局限性﹐還有可能帶來親情決裂等一系列的後遺症﹐因此如何有效地對當事人進行情緒疏導並及時修復當事人之間的情感裂痕﹐成為該庭法官不斷思考和探索的問題。她們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將調解貫穿到審判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以化解矛盾、妥善解決糾紛為立足點﹐注重對當事人的人文關懷﹐多做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用真情感化、引導當事人積極修復親情﹐息訴止紛﹐在法律限度內達到情理相融、情法兼顧﹐有效地緩解了家庭、社會矛盾。如趙某某訴靖某某贍養案。法官審理該案時發現原告既有撫恤金﹐又享受低保﹐兩個女兒還按月給生活費﹐經濟並不困難﹐為何還非常堅決地要求兒子給付贍養費呢﹖法官經過細致地觀察和詢問﹐發現原來母親因兒子長期對自己不聞不問而生悶氣﹐起訴只是為了出一口氣﹐尋找心理平衡。法官便不再拘泥于訴訟請求而是把糾紛解決的焦點移向了定位當事人將來的關系格局。通過引導被告回想母親拉扯子女長大的艱辛﹐使其回顧過去親情的可貴和目前由于自己的冷漠給母親帶來的情感傷害﹐教育被告要贍養孝敬老人。被告也深感自責﹐向母親承認了錯誤﹐並對母親噓寒問暖﹐老人當即就表示撤訴﹐並拉著法官的手千恩萬謝。

  別小看這家長裡短、雞毛蒜皮的婚姻、家庭糾紛﹐就是這樣不起眼的小事卻最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甚至導致流血事件。因此不論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或小﹐只要訴訟到法院﹐該庭法官就決不會簡單處之﹐她們時刻不忘“群眾利益無小事”﹐認真地對待和處理每一個糾紛﹐真真切切地為當事人排懮解難。如趙某某訴王某某離婚案﹐王某某因盜竊被判刑﹐訴訟期間刑滿釋放。開庭當日庭審前﹐兩人因言語不和﹐在法庭外發生爭執﹐女方趙某某同來的朋友將王某某頭部打傷﹐血流滿面﹐兩人矛盾迅速激化。法官一邊報警將趙某某控制起來﹐一邊組織人力把王某某送往醫院救治。王某某一直情緒激動﹐揚言要報復。該庭法官考慮到本案有激化成刑事案件的可能﹐就親往聾啞學校把他們12歲的兒子及手語翻譯老師請到法院一起做調解工作﹐利用血濃于水的親情﹐加強心理溝通﹐開導王某某多從兒子的角度考慮﹐聾啞的孩子也希望父母能夠和平解決婚姻問題。在親情的感召下﹐原被告心平氣和地商討今後兒子的撫養和教育問題﹐順利達成了離婚協議。

  一件件矛盾尖銳激烈、被親朋好友規勸無效的糾紛﹐到了琅琊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審判庭這兒﹐就“潤物細無聲”地被化解于無形之中﹐善于調解結案似乎成了該庭法官的拿手絕活。“業精于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長年累月面對當事人繁雜的家庭瑣事﹐她們沒有麻木和漠然﹐相反卻勤于摸索和總結﹐逐漸掌握了一套調解方法﹐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她們深諳調解藝術﹐善于綜合運用心理學、社會學等多種知識和技巧﹐面對不同的案件﹐她們總能靈活運用不同的方法、不同的語氣、從不同的切入點、掌握不同的火候、利用不同的時機進行調解。“寬容、理解、耐心和尊重”是她們在審判實踐中練就的職業素養﹐她們堅持法官的中立地位﹐注重引導雙方當事人從不同的著眼點來關注自己利益的實現﹐設身處地地替當事人著想﹐並根據全案情況予以綜合平衡﹐雙方當事人都願意聽從她們的規勸﹐樂意接受她們的調解。在這裡﹐瀕臨破碎的家庭重修舊好﹐水火不容的當事人握手言和。“群眾的認同才是對我們工作真正的認同”﹐“我們盡量多調解﹐化解當事人心裡的怨結﹐多了一個和諧的家庭﹐離和諧社會的距離就更近了一步”。這是她們的心聲。

  

  

作者﹕吳萍 編輯﹕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