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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網訊
11月20日上午﹐鳳陽縣影響較大的地方惡勢力犯罪團伙在來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1名被告人受審﹐近百名群眾參加旁聽。由于此案涉及人員較多﹐案情復雜重大﹐預計開庭審理時間持續2天。 來安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王傳六等11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尋舋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等多項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自2000年以來﹐被告人王傳六利用其身為鳳陽縣武店鎮組織員的身份﹐通過有組織的網羅社會閑散人員﹐糾集家族勢力﹐逐漸形成了以王傳六為組織領導﹐以王世寶、陸蔣林、王世禮、王傳代、王傳連、王世剛、王世國、王龍二、金家唐、王世力等10名被告人為成員的較為穩定的地方惡勢力犯罪團伙。該團伙在被告王傳六承包的石料廠的掩護下﹐目無法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為達以低價收購青石原材料﹐多次安排人員攔截為他人運送青石的貨車﹐迎面用石頭砸碎途經石料廠附近的貨車擋風玻璃﹐先後造成2名駕駛員重傷。他們通過實施故意傷害、尋舋滋事、聚眾斗毆等暴力犯罪為手段﹐以銷售石料為幌子﹐在當地強買強賣﹐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橫行鄉裡、欺壓百姓﹐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他們採取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手段聚斂錢財﹐攫取非法利益﹐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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