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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網訊
一天之內偷了四次,四次都是空手而歸,這個倒霉的小偷在暗嘆自己背運的同時准備換個地方行竊時卻被當地的民警抓獲。近日﹐這個倒霉的小偷以盜竊罪被屯溪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被告人孫金明2000年曾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被提前釋放。被告人孫金明出獄後仍然想著不勞而獲﹐2007年12月17日下午和晚上﹐被告人孫金明伙同他人竄至屯溪區上新新村等地﹐採取用撬棍撬開防盜門入室﹐並由一人在外望風的方式行竊。但運氣非常不好﹐偷了一家沒有偷到﹐連換了三家都沒有偷到﹐在暗嘆背運的同時遂決定當晚乘火車到寧國市行竊時﹐被告人孫金明沒想到更背運的是第二天下午就被寧國公安民警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孫金明伙同他人採用秘密竊取的方法﹐多次入室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孫金明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系累犯﹐應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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